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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温州大学第五届“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”和“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编辑:科协 发布日期:2015-11-06 12:33:04 浏览次数:次 字号:

各学院:

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师生在科学技术研究中的热情,促进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,鼓励在科技创新各项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师生,有效推动全校师生展开科技创新活动,决定开展温州大学第五届“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”和“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依据

《温州大学东海潮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基金实施办法》和《温州大学“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”和“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”评选办法》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11120日前提交推荐表、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校团委404办公室。

21125日完成资格审查。

31130日前组织专家评审。

4、完成评审后,在学校办公网公示。

三、推荐名额

各学院根据评选办法推选本学院候选人。学生人数在700人及以上的学院(含研究生)推荐学生2名,教师2名;学生人数在700人及以下的学院(含研究生)推荐学生1名,教师1名。

四、报送要求

1、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申报材料中“科技创新成果”按级别高低列出不超过10项,获奖证书、专利、论文或课题必须为第一作者。

2、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申报材料中填写的“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成果介绍”中请注意参评者必须作为第一指导教师,且填报成果数量不超过10项。

3、申报“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”的学生需提供申报填写的获奖证书、专利、论文或课题的复印件;申报“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”的教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熊琳 664016

吕萌 (15158432200//622200

E_mail: wzdxkx@163.com

共青团温州大学委员会

2015114

附件:

1.温州大学“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”推荐表

2.温州大学“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”推荐表

3.温州大学第五届“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”和“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”推荐汇总表

4.温州大学“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”和“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”评选办法

5.温州大学东海潮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基金实施办法


(附件请到 http://www6.wzu.edu.cn/kx/download_detail.aspx?DId=103 下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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