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区团工委、各学院团委:
2017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校党委领导下在上级团组织指导下,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学校党政工作中心大局,致力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化、校园文化品牌锻造、学生创新创业突破、学生全面素质拓展,在学校的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进一步开创群团工作新格局,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,经校团委研究,决定表彰一批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和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优秀共青团干部
1、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,能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;
2、学习刻苦,成绩优异,学习成绩在班级60%以内,无挂科现象;
3、工作作风扎实,心系广大团员,密切联系青年,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,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、号召力;
4、连续从事团工作不少于1年。
(二)优秀共青团员
1、政治立场坚定,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2、遵纪守法,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;
3、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,模范履行团员义务;
4、学习刻苦,成绩优秀,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,学习成绩在班级60%以内。
二、评定方法
1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由各学区团工委、各学院团委民主评议推荐,报校团委审核后确定。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分配为各学院、学区各1名,校团委2名,校学生会、校社联及校艺术团各1名;
2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由各团支部民主评议推荐,经学院团委同意,报校团委审核后确定,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。
3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和“优秀共青团员”不得重复申报。
三、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
申报 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,需填写申报表,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申报材料,由所在团组织进行汇总。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 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材料要体现其团内职务,团学工作经历及校级荣誉。
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表、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2018年4月27日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(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307),电子版于4月27日18:00前发送至wdtwzzbws@163.com邮箱(电子版上交汇总表即可)。注:纸质材料均以A4纸打印,正文字体为仿宋3号。
联系人:王钰 18857031226
附件:
1、附件1 2017年度温州大学“优秀共青团员”名额分配表
2、附件2 2017年度温州大学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申报表
3、附件3 2017年度温州大学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汇总表
4、附件4 2017年度温州大学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表
5、附件5 2017年度温州大学“优秀共青团员”汇总表
共青团温州大学委员会
2018年4月23日